各学院(部)、书院:

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5〕3号)精神,现就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的名额为国家级(推荐)创新训练重点支持项目2项,国家级(推荐)创新训练一般项目112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171项,省级创业实践项目4项。

1.创新训练项目(重点支持):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原创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2025年度该类项目仅设国家级(推荐)级别,于双创科学基金入选命题(附件1)中产生,命题学院(部)申报数量0-1项

2.创新训练项目(一般项目):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相关工作。该类项目设国家级(推荐)、省级和校级。国家级(推荐)项目申请采取命题回答形式,于双创科学基金入选命题(附件1)中产生省级、校级项目申请采取学生自主选题申报形式,各学院(部)推报数量请见附件2。未入选校级双创科学基金命题清单的院级推荐命题可以转化参与省、校两级大创项目的申报。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创新技术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2025年度该类项目设省级级别,名额单列,各学院(部)申报数量0-1项校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的合作学院(部)可申报0-2项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凡能在毕业前正常结项的,均可申请大创项目。项目所有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每个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主持人,团队人数5人以内,其中创业实践项目不少于2人。项目组成员需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等级的大创项目,在同批次大创项目中只能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当年度大创项目中只能参与一个项目。若申请本年度国家级(推荐)项目成功,则不可再参与申报省、校级大创项目。

3.在校期间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莙政基金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重大项目(重大预研项目)等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请大创项目。

4.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国家级(推荐)项目以命题出题人为指导教师,重点支持项目指导教师应为正高职称。其他级别项目的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有一定行业背景和创业经验,鼓励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指导。指导教师在同年度“大创项目”中只能指导一项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有且仅有一人,创业实践项目除学校指导教师外可选配一名校外企业指导教师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所有成员信息不得变动,执行期为2年,不可延期,不可提前。

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学校将统筹组织各级项目的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各级别项目需根据要求按时在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等,学校推送至“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

3.国家级项目申请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用通知),或以主持人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其他形式成果;省级大创项目申请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用通知),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其他形式成果。其中创新训练项目以项目名义、项目成员为主要成员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及“挑战杯”等相关学科赛事并获校级选拔赛决赛第一、第二等次奖项的可作为其他成果申请认定;创业实践项目以项目名义、项目成员为主要成员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或“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且获校级选拔赛决赛第一、第二等次奖项的可作为其他成果申请认定。

4.项目组提交的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提交成果若涉嫌学术不端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凡是弃项、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作为后续评奖评优、推免等环节的相关依据。

6.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资助经费专款专用,每个项目的经费由项目成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自主调配使用,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支出。校级项目经费由学院统筹支持。

四、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院(部)组织对初审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及项目选拔,并将初审结果于学院官网公示,确认无误后再向学校报送各类项目;

2.学校初定于5月14日组织专家进行国家级(推荐)重点支持项目和省级创业实践项目二次审核;

3.学校在校内公示推荐和立项名单,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完成所有省级以上项目的推荐工作。

(二)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组和学院(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批次

项目主持人提交材料

学院(部)提交材料

时间

国家级大创

系统内上传附件3。系统填报时项目名称格式为“命题+主持人姓名”

命名格式为“主持人所属学院(部)—主持人姓名—国家级命题名称”

 

4月18日前

 

对申请项目组织评审并院内公示,系统内提交2025年国家级大创推报结果,未入选项目必须点击“终止申报”

院内公示结束后报送附件5,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国家级大创推荐项目汇总表(2025)”

4月25日前

非国家级大创

系统内上传附件3/附件4

命名格式为“主持人所属学院(部)—主持人姓名—创新训练/创业实践”

 

4月26日-5月7日

 

对申请项目组织评审并院内公示,系统内提交2025年省级、校级大创项目推报情况

院内公示结束后报送附件5,命名格式为“XX学院(部)非国家级大创推荐项目汇总表(2025)”

5月7日前

 

2.报送要求如下:

附件3、4请各项目的主持人于申报时作为附件提交,系统内附件仅限提交申报书PDF版本,如有辅助证明材料请于申报书后另加页。其中《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诚信声明》的签字部分需项目所有成员手写签名,导师、院系和校级推荐意见填写要求见附件7。

附件5的电子版、签字盖章扫描件及学院官网公示截图请各学院(部)负责老师于表格中所示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504@126.com,邮件主题同附件5名称。各学院管理员于表格中所示时间前完成系统内审核工作,相应项目推报至校级,推荐项目应与附件5保持一致。

申报平台填写指南见附件7、8,逾期系统关闭。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 65883436。

特此通知。



1.苏州大学2025年本科生双创科学基金推荐命题清单.xlsx

2.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各学院(部)推荐名额.xlsx

3.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模板(2025).doc

4.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模板(2025).doc

5.XX学院(部)大创项目汇总表(2025).xls

6.2024专业门类目录.pdf

7.学生-2025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申报指南.docx

8.管理员-2025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学院审核操作指南.docx


创新创业学院

2025-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