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书院:
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6〕2号)精神,现就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下称“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本年度省教育厅给我校的名额为国家级(推荐)创新训练项目115项,省级创新训练项目171项,省级创业实践项目4项。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相关工作。该类项目设国家级(推荐)、省级和校级。项目申报采取学生自主选题的形式,各学院(部)等额推荐数量请见附件1。
2.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利用创新技术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2026年度该类项目设省级级别,名额单列,各学院(部)申报数量0-1项,苏州医学院申报数量0-2项。
二、申报条件
1.我校在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凡能在毕业前正常完成2年项目研修周期,均可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大创项目。项目所有成员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无不及格科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鼓励学生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
2.每个团队需确定1名项目主持人,团队总人数2—5人。项目组成员需明确分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省级及以上等级的大创项目,在同批次大创项目申报过程中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3.在校期间已经主持过或正在主持莙政基金项目等校级学术科研项目的学生不得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大创项目。
4.每个项目均须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创业实践项目的指导教师要求有一定行业背景和创业经验,鼓励企业一线人员参与指导。指导教师在同年度“大创项目”中只能指导一项项目。创新训练项目指导教师有且仅有一人,创业实践项目除学校指导教师外可选配一名校外企业指导教师。
三、项目管理
1.项目正式立项后项目所有成员信息不得变动,项目研修周期为2年,不可延期,不可提前。
2.项目主持人需根据要求按时在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综合服务平台科研项目管理系统提交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等。
3.国家级项目申请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主持人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用通知),或以主持人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可认定为专业领域内同等学术成果效力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其他形式成果
4.省级大创项目申请结题时,须提供至少1篇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录用通知),或以项目组成员为第一完成人身份完成的可认定为专业领域内同等学术成果效力的科技发明成果、文学艺术作品、创业实践成果等其他形式成果。
5.创新训练项目以项目名义、项目成员为主要成员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相关学科赛事并获校级选拔赛决赛第一、第二等次奖项的可作为其他成果申请认定;创业实践项目以项目名义、项目成员为主要成员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且获得校级选拔赛决赛第一、第二等次奖项的可作为其他成果申请认定。
6.项目组提交的成果需符合学术规范要求,严禁抄袭、剽窃或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提交成果若涉嫌学术不端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凡是弃项、中期检查不合格、结题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作为后续评奖评优、推免等环节的相关依据。
四、申报程序及安排
(一)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学院(部)组织不少于5人的学院评审专家组进行资格审核及项目选拔,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确认无误后向学校报送各类项目;
2.省级创业实践项目校级评审,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3.学校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在校内公示推荐立项名单,完成项目推报工作。
(二)材料要求
1.各项目组和学院(部)按要求准备如下材料:
项目类型 | 项目主持人提交材料 | 学院(部)提交材料 |
2026年大创创新训练项目 | 4月22日—5月6日 系统内上传附件2 命名格式为“主持人所属学院(部)—姓名—创新训练” | 公示无误后于5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2026年项目推报,发送公示材料至指定邮箱。 |
2026年大创创业实践项目 | 4月22日—5月6日 系统内上传附件3 命名格式为“主持人所属学院(部)—姓名—创业实践” |
2.具体要求如下:
系统内附件仅限提交申报书(附件2、3)PDF版本,如有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请于申报书后另加页,指导教师需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审。其中《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诚信声明》的签字部分需项目所有成员手写签名和导师签审。学生申报填写指南见附件5,逾期系统关闭。
两类项目推荐情况均需在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院内公示材料参考信息见附件6。各学院(部)请严格依照名额分配情况对创新类项目组织评审,并对申报的创业类项目完成初步培育,于系统内推报最终确定的推荐项目。
院内公示材料的签章扫描件及学院公示记录(照片或网站记录)请各学院(部)大创工作负责老师于表格中所示时间前发送至邮箱:shuangchuangjx@126.com,邮件主题同附件6名称+创新/创业,邮件内请附学院评审专家组名单。各学院管理员于表格中所示时间前完成系统内分级审核推荐工作,所有项目信息以系统推报为准。
联系人:高洁,联系电话:0512-65883436。
特此通知。
1.2026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各学院(部)推荐名额.xlsx
5.2026年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学生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