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扩面分五类人员申请贷款
新的政策,扩大可申请创业贷款人员的范围,将对象分为五类进行扶持。
一类贷款申请人保留了原申请对象中本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技职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和转业军人、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个人,新增了留学回国人员。
二类贷款申请人主要是在区级以上创业竞赛或创业项目评比活动中获奖的优秀项目(创业典型)负责人,以及毕业5年内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类贷款申请人不限户籍,主要针对入驻苏州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含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等)的优质项目。
四类贷款申请人主要是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群体。
在吴江创业并经工商登记注册(含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网络商户)的在吴江高校大学生、其他城乡劳动者为五类贷款申请人。
限额增加 3年时间最高可贷50万元
新政策取消了第二次奖息贷款,分别在贷款年限和额度上也做了调整。今年开始,前四类贷款对象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加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部门据实贴息,最长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第五类贷款对象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年,财政部门贴息基准利率的50%。
新政提升了贷款额度的标准。前四类贷款对象贷款额度为10万元。其中一、二、四类中创业实体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30万元(带动就业指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之日前所办实体为带动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不包括创业者本人);而第三类创业实体带动就业5人及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第五类贷款对象最高贷款额度10万元。
服务便捷申请下放,经办银行增至4家
今年,区公创中心将申请审批服务下放,本地户籍创业者可以去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去实体所在或者现在居住地的社区(村)盖章申请。盖章社区(村)需与镇区劳动保障所一致。
经社区(村)同意推荐,创业者可填报《吴江区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证件,报镇(区)劳动保障部门初审。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和合伙经营企业,可直接向区公共创业服务中心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和证件,由区公共创业服务中心会同担保机构或经办金融机构审查。
此外,为了方便申请对象,今年的经办银行新增了3家。现在,申请者除了可以到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办理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吴江区支行、苏州银行吴江支行、江苏银行吴江支行也可以承办该业务。
条件放宽信誉良好申请人可取消反担保
新政策带给创业者的另一大“福音”是:符合条件者可取消反担保。
据了解,一类贷款申请人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苏州市市民信用信息库中无不良记录的;或二、三、四、五类贷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对其中贷款申请额度在10万元以下,以及被选树为市级以上创业典型、获得省级以上创业示范基地推荐等信息良好的,由承办银行提出,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可取消反担保。
对经办银行综合评估后仍需提供反担保的贷款申请以及其他企业担保贷款的申请项目,申请人应向经办银行提供反担保。贷款对象或其亲友的非直接居住房屋(两证齐全)、汽车、机器设备(有购置发票),大件耐用消费品或有价证券等,经承贷银行评估认可,均可作为抵(质)压品,并免除抵押登记费。第三人反担保的对象,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经济效益较好的内、外资企业工作人员以及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的其他人员两人以上。
对以房产抵押或设备质押作为反担保的申请人,其房产或设备评估费不超过1000元(含1000元)由区就业资金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