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贷款奖息政策对已经享受过首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象开放,贷款额度3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具体流程为:

  一、适用对象

1.已办理首次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按期还本付息;

2.有改善企业的愿望,参加IYB(改善你的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

3.创业实体用工5人及以上。

  二、贷款与奖息流程

  (一)备案手续:

  贷款申请人凭:⑴首次创业担保贷款《还款证明》或奖息证明;(2)居民身份证;(3)《IYB创业培训合格证》;(4)《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执照》;(5)《税务登记证》;(6)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记录;(7)填写《苏州市小额创业贷款备案申请表》一式二份。至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向贷款申请人开具《苏州市小额创业贷款备案申请表》。

  (二)办理贷款:

  贷款申请人自主选择商业银行申请办理经营性贷款,贷款申请人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贷款担保条件和贷款利率,签订贷款协议并获得贷款,具体手续按各商业银行规定执行。

  贷款申请人务必在获得贷款后一周内将贷款信息反馈至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三)申请奖息:

1、借款人按期还清本息后,向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提交二次贷款奖息申请材料。由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季度汇总申请奖息的材料,经相关部门核准后,由财政部门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予以奖息。

2、申请奖息的材料:(1)《苏州市小额创业贷款备案申请表》;(2)借款人与商业银行《贷款合同》及还款证明;(3)借款人银行账户资料;(4)填写《苏州市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报表》。借款人须在按期归还全额贷款本息后三个月内提交小额创业贷款奖息申请材料。借款人申请二次贷款奖息政策,仅限于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