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金种子”孵育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办指函〔2022〕3号)要求,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申报、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团队和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请团队条件
所申报项目应以创新创业团队方式报名。主创人员为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毕业生,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行为,具有创业落地孵化意愿,具备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
(二)申报项目类型
1. 大赛选拔项目。在国家或省级创业创新大赛(含省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创业赛道)中获得前三名(或相当奖级),符合落地条件的优秀创业项目。
2. 落地孵化项目。已入驻高校创业园孵化,处于创业起步或发展阶段,需要扶持和帮助的创业项目。
3. 学院(部)推荐项目。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项目计划成型但尚未落地或处于初创阶段的创业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江苏省高校创新创业“金种子”孵育项目申报表。
(二)创业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项目路演PPT。
(四)相关佐证材料。(1、2为必选,3-6为可选)
1. 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包括团队其他核心成员)简历。
2. 申报项目主创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毕业学年在校生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复印件。落地注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与获奖项目负责人一致)。
3. 已注册企业的营业执照、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出资证明复印件。
4. 员工花名册复印件、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5. 大赛选拔项目、落地孵化项目需提交获奖证书或相应证明复印件;单项赛执行机构提供的其它材料。
6. 申报项目主创人员可自行提供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 符合条件的大赛选拔项目(类型1)、落地孵化项目(类型2),请项目负责人于2022年5月9日12点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文档的形式注明“金种子+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不需要纸质材料。
2. 符合条件的学院(部)推荐项目(类型3),请各学院(部)汇总后择优推荐,苏州医学院推荐项目不超过6项,其他各学院(部)推荐项目不超过2项。各学院(部)请于2022年5月9日12点前,按要求将有关材料电子文档以压缩文档的形式注明“金种子+学院名称”,发送至邮箱,不需要纸质材料。
四、审核程序
(一)项目资格审核和遴选
1. 5月9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资格审核,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
2. 5月2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资格审核,初选出150个左右的符合条件的项目。
3. 6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组织初选出的项目进行现场路演,邀请专家进行审核。
4. 审核要素包括申报项目的经营业务、创新能力、市场前景、发展战略、组织管理、财务状况、风险承受力、带动就业等。
(二)确定名单
根据专家组评审情况,拟定2022年“金种子”名单。
(三)实地考察及公示
省教育厅组织专人对拟定的“金种子”进行现场考察,通过考察的项目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扶持孵育
对公示无异议的重点孵育项目,将会同相关高校、单位与机构提供配套的政策宣介、专家指导、经费支持等一系列孵育服务。遴选为“金种子”五星级孵育项目的,将按《关于开展2022年“创响江苏”创业就业服务高校行活动的通知》(苏人社函﹝2022﹞107号)要求,通过申报审定程序后纳入优秀项目补助范围。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金种子”申报遴选工作,是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增强创新活力,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重要举措,关系创业者的切身利益。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征集、及时审核推荐创业项目,并按时按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二)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扶持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追回已拨付的扶持资金,并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补助资金应用于与项目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补助资金的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受补助方的监督检查。
如需咨询,请联系刘老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