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就业创业政策

一、就业政策


1.就业落户无门槛



2.人才引进有资助

对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对获得博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博士、硕士、学士毕业生可分别享受市财政給予的每月800元、600元、500元房屋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研究生社会实践有资助

全国各地高校在读研究生到我市参加社会实践的,除用人单位给予生活补贴、安排住宿外,往返交通费由市财政承担,并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完成课题项目的,给予20003000元课题奖励,同时给予指导老师带教补贴。



4.就业服务有保障

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托管、就业指导、就业登记等服务;免费开展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开业指导和跟踪辅导等服务。


5.博士后进站科研有奖励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博士后,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后留在常州工作的,给予19万元奖励资助。



6.就业见习有补贴

每月给予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60%(目前常州市区标准:2020元*60=1212元)的生活补贴,并可办理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




二、创业政策


大学生创业有支持

1.
在领取营业执照3年内可申请享受最高8000元的开业贴



2
大学生创业者本人可以享受最长三年的社保补贴



3
企业吸纳本市登记失业人员或大学生就业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5000元补贴,累计不超过10万元4进入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创业的可享受最长三年、每月1000元的租金补贴



5.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在创业失败后,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创业失败补贴。



6
大学生创业企业需要资金的,可申请1050万元的富民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相应贴息。